国内嫖宿幼女的现象是如何发生的?

最近看伍声2009嫖宿13岁幼女的新闻产生了一个疑问,受害者年龄才13岁总不能是自愿卖淫,但如果是被人诱导或者胁迫那么皮条客比嫖客可罪大恶极多了,但是相关的新闻完全没有提到皮条客,但是如果女方被单方面胁迫的活肯定按照强奸或诱奸来报道了,总之嫖宿幼女这种事情发生就挺让人匪夷所思,有没有人讲讲这种现象是怎么发生的?